红灯区,饮鸠止渴的“污染企业”!

作者:许松青2009-06-1712:03:55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不许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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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弱势妇女群体不能饮鸠止渴!
  真是岛穷志短,见钱眼开了。
  好不容易刚博得温文尔雅印象的台湾人岂不是又要回到假仁假义了?
  维护妇女权益应服从于维护整个社会道德秩序,从营造男女平等发展的机遇和劳动保障这个根本做起,从打击嫖客这个关键做起。
  红灯区的坏处是什么?
  破坏整个社会道德秩序和价值体系,逼迫挟持社会低层女性利用仅剩的资源(自身)做最后的出卖,让女性失去身体自控权的同时,失去心灵的独立与自主,失去尊严。让男女权益的平等彻底沦为空话。
  红灯区的好处是什么?
  好处是最低限度地阻止妓女受到更严重的身体侵害和经济的盘剥,最高限度地保护嫖客的尊严,成为嫖客最鲜艳的遮羞布,当然合法地保护了从妓女身上压榨来的被怡然分享的既得利益各个层级。丑陋不再丑,财富在召唤,女性的尊严算什么呢?
  至于要求设红灯区的女性,可能真有身为妓女的无识女性,更可能有以维护妓女权益为借口,实则维护产业链条上既得利益身为鸡头的无良女性。无识者只求最低利益,无良者却全为一个贪字。饮鸠止渴只能让亲者痛,得者快!谁是亲者?妓女自身和关切她们的人。谁是得者?嫖客,组织者,管理者。有人说,妓女也是得者啊,这根本是双赢哦!我差一点被感动,至少活着啊,生存大于天啊。然而这样的活着并不是天道,曾经有多少善待奴隶的奴隶主被歌颂,奴隶为何还要忘恩负义?善主啊,你可以善到还奴隶以自由吗?奴隶在未争取前注定是输者,就如同妓女的命运注定是输者。谁在唱双赢的“双簧”?动听得如同真的一样。经营者和管理者。谁是挥舞着“产业化”、“合法化”荧光棒的忠实的粉丝?嫖客和潜在嫖客,冰冷的看客。

  妓女何罪?罪在社会!她们常常遭受双重的责难,嫖客委罪于她,以便金蝉脱壳,获得道德的救赎;女性更是归罪于她,视为是祸害源头。这不是捏软柿子吗?弱势妇女群体由于种种原因、重重局限,无法解开自身的困局,她们没有能力也缺少见识来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伤痕累累的她们需要全社会的呵护和帮助。
  然而,我们的呵护就只能是“仁慈”地设立红灯区,让我们的母亲,我们的姐妹,我们的妻子,我们的女儿,成为“红灯”照耀下的“经济增长极”吗?成为吸引游客的“杀手锏”吗?而让我们的父亲,我们的兄弟,我们的丈夫,我们的儿子,成为体位高高在上,而心灵卑贱低下的恩客吗?嫖客吗?
  现在全球都在远离污染企业,因为地球人都知道那是发展过程中为了GDP而饮鸠止渴所走的弯路,人们将为自己的短视、为治污付出永久的代价。
  而红灯区,活脱脱是另一种污染企业,只不过一个污染的是环境,一个污染的是人心。

附:
台当局拟在岛内设红灯区 维护性工作者权益http://news.QQ.com  2009年06月12日11:54   中国台湾网  高大林  我要评论(47)

台当局倾向同意设立性工作特许专区,专区内的娼嫖行为都不罚。已废弃的公娼寮是否会恢复昔日盛况,抑或是走向荷兰红灯区发展,有待观察。

中国台湾网6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性工作政策或将大转弯,台当局“行政院”今天将召开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会议定调娼妓立场。据消息人士指出,台当局“内政部”委由学者提出的研究报告中,均倾向同意设立特许专区,专区内的娼嫖行为都不罚,嫖客如果在专区以外地区买春,将依“刑法”处罚。
不愿意曝光的性工作者到“行政院”,要求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将娼妓除罪化。

本文作者:许松青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iamxsq.blogchina.com/736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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